关于2021级新生办理迁户口的说明
一、提交时间:10月8日前交到B6-402辅导员处
二、提供材料:
1.省内迁移(已办迁移证):户口迁移证、入户申请表(见样本1)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。
2.省内迁移(未办迁移证):户口本原件,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(样本1)、填写入户申请表(样本2)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。
3.省外迁移:必须要有户口迁移证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(样本1)、填写入户申请表(样本2)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。
申请表中10个工作日审批完结仅代表省内一站式指令发出,不代表落户完成,落户完成时间另行通知。
样本:入户申请表可到辅导员处或户籍地办理现场领取,须贴一寸彩色证件照(底色无要求)。
样本: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
样本:户口迁移证填写说明